石家庄市司法局
 
 
石家庄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5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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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司法局
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冀政信息公开办函〔2015〕1号)精神,由石家庄市司法局负责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76号;邮编:050071;电话:0311-86262010;电子邮箱:sfjbgsyq@163.com)。
一、概述
2015年,石家庄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11〕34号)要求,按照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的部署安排, 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 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详实措施,加强跟踪问效,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狠抓落实, 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司法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魁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由纪检组负责对公开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阶段性整改。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对工作岗位调动的领导 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 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 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专职人员统一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健全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石家庄市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石家庄市司法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石家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期限和保密审查等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指导了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机制、平台建设和制度规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省市有关精神,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培训,掌握了新的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学习贯彻落实了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继续坚持“及时公开是原则”,对司法局机构设置、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政务公告、财政预算、法制宣传工作、法治新闻、领导活动、领导讲话、政策法规、司法研究、专题报道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对刑释解教、律师公证、基层工作、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统计数据等工作及相关业务事宜,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载体形式 。利用河北省司法厅、石家庄市政府网站和司法局门户网站以及河北法制网、石家庄政法综治网、《河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5年司法局进一步对律师、公证、司法考试、法律服务等内容的信息公开进行了完善,同时对与司法行政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改造升级,方便了市民了解有关司法行政机构与工作的相关信息。此外,积极进行职能整合,打造立体服务网络,利用“五一三”法律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载体。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2条;通过门户网站83条;通过市档案馆、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1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 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按冀政办函[2014]51号文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2015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 年,司法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行为收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 年司法局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政务公开工作收到较好的成效,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显著提高,但也存在着政务公开方式不丰富、工作人员技能不熟练、宣传力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加强人民调解信息、社区矫正信息、法律援助信息、法律服务信息等内容的公开,切实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开辟多渠道、多种公开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如微博、微信,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时、便捷、准确。
石家庄市司法局
2016 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