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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传承“枫桥经验”交出人民满意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
办理成卷各类纠纷案件568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1640余个,收到群众赠予锦旗17面,这是今年以来,鹿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一份成绩单。
该中心自成立以来,突出诉调对接和信访案件的调解,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新途径新办法,为当地政府排忧解难,为困惑群众“抚心慰疾”,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打铁还要自身硬,“和事”更需“百事通”
鹿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集诉调对接、疑难纠纷调解、行政复议调解为一体,构建了由13个特色调解室,3个基层指导中心,9个行政部门,13个乡镇组成的大调解组织机构,统一招聘,配备了由党政机关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以及卫生、教育、金融等战线专业人士组成的38名专职调解员队伍。他们统一着装,定期培训,相互交流,集中化解重大疑难纠纷。
矛盾纠纷案件,涉及方方面面,从邻里纠纷到婚姻家庭,从物业纠纷到工程款拖欠,如何才能当好百姓的“和事佬”,合情、合理、合法地去调处每一起案件,要做“法律上的明白人、道义上的知情人、公理上的维护人”,这是该区调解中心对民调员们提出的最基本的素质要求。
一是全面精准地通晓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布以来,调解员人手一册,每周两次集中学习,听取专家和聘请专业律师逐章逐条讲解授课,通过自学与集中学、授课与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增强了调解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掌握。
二是做案件的全面知情人。不做“闭门造车”的调解,不做无凭无据的调解,对接手的每个案件,必须亲临现场,多方位调查取证,对症下药。
三是“定单式”调解,满足每个案件解决的“口味”。根据纠纷案件的内容和特点,调解中心都会选配对案件涉及内容有专长的2-3名调解员,制定专门调解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确保问题更合理、透彻地解决。
四是调解程序规范,逐案建档立卷。在每个调解室,都配有全程录音、录像,询问、调解、协议,每个环节都做到规范运行,同时,对调解的每个案件,从调解记录到双方协议等八九项内容,每个调解员都要亲自书写打印,逐案建档立卷。
“干戈”源于拆迁起,息“拆”止争情为先
在基层司法所求助案件中,有三个姑姑告侄子侵占财产的案件,原来姑姑兄妹五人,长兄是个光棍,老了以后兄弟和两个侄子未尽主要赡养义务,三个姑姑都不在本村,而且都有体面的工作,生活富裕,是她们轮流照顾兄长的饮食起居,医护住行并至去世。现在村里拆迁给了20万元拆迁费和回迁楼一套,因为过去弟媳妇在公婆生前不孝、姐妹三人对其有意见,在兄长患病期间不理不睬、不闻不问有违公允和情理,她们并不是真想要房子而是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能让弟媳一家“六亲不认”一声不吭独吞兄长的财产,心里感到憋气。
了解真实情况后,本案调解员找镇里和村里研究意见,并找律师、法官分析研判,其弟弟有两个儿子,二儿子刚成家,经济条件也比较紧张,三个姑姑都不差钱,赌的是气、要的是理,为此调解员制定调解方案,明确主攻方向,打亲情牌、算脸面账,把三个姑姑、弟媳及两个侄子约到调解中心,让村干部和其部分亲人参加,并请法官、律师到现场,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宣传课,把赡养义务、继承顺序,法律规定、乡规民俗、打官司的预判结果讲得透透彻彻、说得明明白白。最后,弟媳当场向三个姐姐公开道歉,两个侄子跪谢三个姑姑,哈哈一笑泯恩仇。
物业纠纷把准脉,事半功倍息纷争
在诉调对接的案件中,物业纠纷案件占比较大,而且呈现针对某些物业的多发性纠纷。针对这种情况,中心发挥多元化解调解机制的作用,通过采取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等部门和团体参加的联席会、听证会等方式,对物业进行法律、法规及服务管理理念的宣传引导,找准问题症结,使多起冲突激烈的物业纠纷案件得到平稳解决。
李某系某公司中层干部,今年6月,被所居住小区物业以“长时间不缴物业费”诉至法院,李某很是不快,扬言:“他们告我,我还要告他们呢”。在调解这起法院转来的诉调对接案件中,调解员在了解了李某不缴物业费的原因后,并没有马上调解,而是会同该小区居委会有关人员,多次深入小区,通过与其他住户攀谈,走访调查,了解到该小区存在多户拒缴物业费的问题,原因是物业在公用设施维护等方面未尽到管理、服务职责,物业费收支不透明,物业服务达不到业主期望而产生的矛盾,所以业主就以拒缴物业费来对抗物业。
在全面掌握情况后,中心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业主委员会代表进行调解,首先就李某有关毛坯房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暖气热损费问题等三点困惑,让物业人员给予详细解释。其次,就规范物业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健全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等问题与物业进行了沟通。
思想通则百事通,在经过多次多方调解后,李某欣然答应了当场交付所欠费用,并签订调解协议。就在签订协议的刹那间,业主李某突然又提出一个问题,物业在本小区内,把消防通道占用了,并划了多个停放车辆的车位,且每个车位都是收费的。请物业负责人解释所收费用的金额与用项,因为占用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消防事故,带来的后果由谁承担?突如其来的问题,让物业负责人防不胜防,物业这样回答:“那是我们物业内部的创收,收费金额与用途属于保密,没有向你公开的义务。本小区还有另一条道路,消防车辆可以绕道而行”。业主李某听了火冒三丈,起身就走,并表示不再接受调解。调解员当即拉回李某,并做了安抚工作。随后把物业负责人请到另一间调解室,进行“背对背”调解,通过对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使其明白消防通道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部分,而不是物业所有,明确物业在消防通道上划车位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通过劝解引导、普法教育,物业人员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有违法律,同时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表示马上整改,随即主动向李某赔礼道歉。李某在接受道歉后,当场交付了所欠费用,双方对调解员表示感谢并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