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律师证注销后重新执业是否需要重新12个月实习  (2024-05-08 22:35:38)
【内容】不再从事律师职业,律师证注销后,重新恢复执业还需要重新经过12个月实习期吗?  (2024-05-08 22:35:38)
【答复】您好,按照有关规定,除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或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两种情形外,因其他原因不再从事律师执业,律师证注销后,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不需要重新实习。市司法局联系人:张海平,联系电话:0311-86262052。  (2024-05-10 11:57:38)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普通人怎么申请被告户籍信息?  (2024-05-03 11:29:39)
【内容】相邻权纠纷,无有关部门受理,得到回复都是有本事去法院请问局长,普通人应该怎么申请被告信息?审判庭院长不引导该怎么处理只能干瞪眼看对方一次次砸墙伤害我五十多岁骨折卧床母亲吗?  (2024-05-03 11:29:39)
【答复】您好,相邻权纠纷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可拨打12348免费法律援助热线进行咨询。  (2024-05-07 09:42:36)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人民陪审团候选人  (2024-04-19 21:19:58)
【内容】您好,近期短信收到司法局发送的随机抽选为人民陪审团候选人事情。非常高兴能被抽中,但现在网络陷阱很多,实在无法确认事件真实性,网页上的报名表涉及隐私问题较多,所以不敢随意填写。想对此事件提出一些意见:1.短信发送后是否可以电话沟通2.是否可以在官网发布相关通知3.官网是否能发布部分个人信息以便大家确认事件真实性并核对。 以上为个人观点,可酌情参考。  (2024-04-19 21:19:58)
【答复】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条款:现答复如下:1.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通常由各县(市、区)司法局人参股1名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人员通常一次给1000余人陪审员候选人发送短信,并且短信内容是系统自带的默认内容,由于人数较多,工作人员尽量对每名候选人都进行电话通知,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由研发系统的公司进行修改短信内容。2.选任公告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发布,按照选任要求,已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必须在本单位官网上发布公告。3.各县(市、区)司法局官网发布的公告均有选任工作单位的固定电话,候选人可以进行核实,为考虑隐私,一般不留工作人员的手机号。  (2024-04-23 12:40:33)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法律职业资格证  (2024-02-03 09:33:46)
【内容】您好,请问什么时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24-02-03 09:33:46)
【答复】您好,请关注申请地司法局官网公告。如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工作日时间可拨打0311-87855008电话咨询。  (2024-02-03 16:35:31)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法考证领取时间以及通知方式  (2024-01-16 16:00:39)
【内容】1、2023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非应届学生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2、领取证书的通知将会以什么方式公告?是否会发短信通知?  (2024-01-16 16:00:39)
【答复】你好,请关注司法部官网公告。  (2024-01-17 13:19:15)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法律资格证  (2023-12-25 10:36:06)
【内容】法律资格证申请,放宽地区考生户口本必须要九位户口编码吗。  (2023-12-25 10:36:06)
【答复】您好,根据司法部统一工作要求,对放宽地区的户口编码要求为近几年新版,目前已更新至十五位。  (2023-12-27 11:28:49)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涉法涉诉  (2023-12-17 16:09:36)
【内容】轻易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案件,自2019年12份立案到今天,案件什么时候出结果?投资人的资金还能回来吗?  (2023-12-17 16:09:36)
【答复】您好,您留言的事项请向立案机关咨询。如需要法律咨询,请拨打法律服务热线12348。感谢您的留言!  (2023-12-18 15:57:05)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申请公职律师有哪些条件  (2023-12-14 10:58:33)
【内容】尊贵的司法局:有一问题不明白,希望能得到贵局及时明确和详细的答复;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拿了律师资格证,能申请公职律师吗?怎么申请呢、具体怎么操作呢?  (2023-12-14 10:58:33)
【答复】您好,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公职律师。如符合申请条件,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找“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事项下载相关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将材料递交到石家庄市政务服务大厅相应窗口或我局。市司法局联系人:张海平,联系电话:0311-86262052。  (2023-12-17 18:30:27)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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