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哪些机构可以做因被打导致听力损伤的鉴定? (2026-06-01 10:30:16)
【内容】被打后听力下降,当时去了省二院做了听力方面的检查,咨询能做听力损伤鉴定的机构,请问哪里可以做这方面的鉴定? (2026-06-01 10:30:16)
【答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向您解释了有关听觉功能鉴定机构的相关情况及联系方式。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311-66637863咨询。 (2026-06-02 12:17:14)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投诉石家庄易安法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行为,且合同格式化... (2026-05-19 15:44:54)
【内容】本人于2026.3.24交给石家庄易安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116用于追回西藏继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钱款5580,该公司承诺同案件同类型最晚十五天就可以,然过去两个月并没有任何作用,我要求退费,说合同因个人原因只能退10%,可我不赞同,我要退费是因为该公司不做为,且说后续没有其他费用,现在又找我收费,存在欺诈行为。望相关部门领导做出相应处罚,并要求他们给我全额退款。因其他相关证据上传不了,有需要可以打电话告知我,我可以邮寄提供。 (2026-05-19 15:44:54)
【答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依规执业。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主管机关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关问题。 (2026-05-19 16:24:51)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我于2019年讨要工资打赢官司至今工资没有要回来完 (2026-04-28 11:34:16)
【内容】希望法院督促一下执行官,谢谢 (2026-04-28 11:34:16)
【答复】您好,您的问题已经进入法院程序阶段,本栏目不受理涉法涉诉相关事宜。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请向法院部门反映,如有法律方面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2026-04-28 11:57:31)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律师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那里可以投诉和举报 (2026-04-27 12:49:47)
【内容】律师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并威胁人生安全,那里可以投诉律师及律所。 (2026-04-27 12:49:47)
【答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协会受理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投诉。如反映人有相关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相关材料,可提交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调查处理。(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联系电话0311-87709266,邮寄地址为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9楼)。 (2026-04-27 13:03:08)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怎么去法院旁听审理案件 (2026-04-15 16:35:19)
【内容】想去法院旁听审理案件,或者申请人民陪审团,应该怎么申请。 (2026-04-15 16:35:19)
【答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请向法院部门提出,如有其他法律方面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2026-04-15 17:24:21)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公司律师证书 (2026-04-03 08:41:32)
【内容】2025年10月16日石家庄市司法局受理公司律师证的申请,截止到2026年4月3日,还没有下发证书,想问一下还需要多久。 (2026-04-03 08:41:32)
【答复】您好,收到您咨询的问题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工作人员2026年4月3日下午与您取得联系,了解了有关情况,解答了您提出的问题,告知了咨询事项办理流程。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311-86262052咨询。 (2026-04-07 10:22:43)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行政复议工作宣传手册网站应从网站撤销或更换为掌上复议程序的操作流程。 (2026-03-30 10:11:32)
【内容】26年3月30日,因本人根据石家庄市司法局网站(网址为:https:sfj.sjz.gov.cncolumnsd1f7d739-0211-4709-9c3d-ca2fd91e0e3e20200522d8d49995-e570-43d1-a171-0fe8af413c3f.html)内行政复议工作宣传手册上的要求,向复议中心邮箱:sfjfycxx163.com发送复议申请,并电话联系:86262145,接电话工作人员告知,邮箱已经不在使用了,现在复议通过的是微信掌上复议,如此网页公示的流程不在使用应及时撤换。 (2026-03-30 10:11:32)
【答复】您好,感谢对石家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支持,我们已对石家庄市司法局官网行政复议工作宣传手册信息进行了维护。 (2026-04-01 11:37:21)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申请对石家庄市摩托车限行通告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6-03-21 13:08:50)
【内容】本人依据《立法法》《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正式提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申请审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摩托车三环内限行条款的合法性。 (2026-03-21 13:08:50)
【答复】您好,您提出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石政规〔2024〕1号)进行审查,《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已有明确的提出方式及程序规定。因此,你若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石政规〔2024〕1号)存在异议,请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的规定,应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通信地址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 (2026-03-24 10:50:58)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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