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怎么去法院旁听审理案件 (2026-04-15 16:35:19)
【内容】想去法院旁听审理案件,或者申请人民陪审团,应该怎么申请。 (2026-04-15 16:35:19)
【答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请向法院部门提出,如有其他法律方面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2026-04-15 17:24:21)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公司律师证书 (2026-04-03 08:41:32)
【内容】2025年10月16日石家庄市司法局受理公司律师证的申请,截止到2026年4月3日,还没有下发证书,想问一下还需要多久。 (2026-04-03 08:41:32)
【答复】您好,收到您咨询的问题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工作人员2026年4月3日下午与您取得联系,了解了有关情况,解答了您提出的问题,告知了咨询事项办理流程。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311-86262052咨询。 (2026-04-07 10:22:43)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行政复议工作宣传手册网站应从网站撤销或更换为掌上复议程序的操作流程。 (2026-03-30 10:11:32)
【内容】26年3月30日,因本人根据石家庄市司法局网站(网址为:https:sfj.sjz.gov.cncolumnsd1f7d739-0211-4709-9c3d-ca2fd91e0e3e20200522d8d49995-e570-43d1-a171-0fe8af413c3f.html)内行政复议工作宣传手册上的要求,向复议中心邮箱:sfjfycxx163.com发送复议申请,并电话联系:86262145,接电话工作人员告知,邮箱已经不在使用了,现在复议通过的是微信掌上复议,如此网页公示的流程不在使用应及时撤换。 (2026-03-30 10:11:32)
【答复】您好,感谢对石家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支持,我们已对石家庄市司法局官网行政复议工作宣传手册信息进行了维护。 (2026-04-01 11:37:21)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申请对石家庄市摩托车限行通告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6-03-21 13:08:50)
【内容】本人依据《立法法》《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正式提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申请审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摩托车三环内限行条款的合法性。 (2026-03-21 13:08:50)
【答复】您好,您提出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石政规〔2024〕1号)进行审查,《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已有明确的提出方式及程序规定。因此,你若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石政规〔2024〕1号)存在异议,请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的规定,应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通信地址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 (2026-03-24 10:50:58)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质询公司破产重组办理情况 (2026-02-27 22:10:26)
【内容】公司破产重组时隔三年有余至今仍未完成破产,无数债权人仍无法拿到本该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希望市司法局对本案情况进行解释,并督促法院尽快办理此案 (2026-02-27 22:10:26)
【答复】您好,本栏目不受理涉法涉诉相关事宜。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请向法院部门反映,如有法律方面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2026-02-28 14:19:07)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咨询:关于政府机关单位在处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涉企申请公函的回复时效性要求 (2026-02-06 13:14:18)
【内容】为防止政府机关单位在处理涉企公共服务的公函申请时,出现故意拖延受理时间的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况发生,导致民营企业提报的申请函件被石沉大海的情况出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和司法局是否有应对举措?以及是否出台过涉企往来公函回复时效性的约束规定或者办法?若有相关政策的话,请详细告知。 (2026-02-06 13:14:18)
【答复】您好,您提出的事项不属于市司法局职权范围。 (2026-02-06 17:09:31)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2025年法考主观成绩复核结果什么时候公布?在哪里公布? (2025-12-25 12:41:15)
【内容】请问,2025年法考主观成绩复核结果什么时候公布,在哪里公布?当时现场人员说是大概在12月15日后公布,可在贵局网站上一直没找到相关信息。谢谢! (2025-12-25 12:41:15)
【答复】您好,《关于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结果的通告》已经在河北省司法厅官方发布,请及时查看。 (2025-12-25 16:24:26)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标题】人民陪审员招聘时间和条件 (2025-12-18 10:15:38)
【内容】人民陪审员招聘时间和条件,发布地址。 (2025-12-18 10:15:38)
【答复】您好,人民陪审员选任时间:由本年度有选任计划的属地基层法院经同级人大批准后确定。选任条件:《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有明确规定。发布地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本部门官方网站发布。 (2025-12-19 09:33:51)
【答复部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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