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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与仲裁工作管理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司法鉴定与仲裁工作管理科
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市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司法鉴定与仲裁工作管理科近期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
2. 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执业情况.
二、抽查时间
2023年7月5日
三、抽查范围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
四、抽查依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3.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4.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5.《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河北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抽查具体安排
(一)采取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第一人为组长。
(三)按照抽查期限,执法检查人员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检查组长负责通知所检查的鉴定机构,下发《通知书》。
六、组织实施
(一)检查要求:根据市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对鉴定机构进行实地核查,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抽查登记表”,并现场拍照。对每一个鉴定机构检查结束后,到场执法人员签字,并由被检查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抽查登记表”上如实记录。
(二)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上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监管,落实整改。要依法及时将检查和查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部门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同时,抓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
(三)及时总结,不断完善。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经验,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和运行机制。
司法鉴定与仲裁工作管理科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