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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与仲裁工作管理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5  来源:司法鉴定与仲裁工作管理科
各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石家庄市司法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司法鉴定行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司法鉴定与仲裁工作管理科近期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7日
二、检查对象
通过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全市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作为检查对象。适当提高投诉处理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机构的抽取比例。
三、检查人员
石家庄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与仲裁工作管理科、市司法鉴定协会等抽取人员组成检查组
四、检查内容
1. 受理司法鉴定案件和提取、接收鉴定鉴材情况;
2. 司法鉴定收费情况;
3.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要求:根据市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对鉴定机构进行实地核查,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抽查登记表”,并现场拍照。对每一个鉴定机构检查结束后,到场执法人员签字,并由被检查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抽查登记表”上如实记录。
(二)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上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科(股)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监管,落实整改。要依法及时将检查和查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
(三)及时总结,不断完善。相关科(股)要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经验,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和运行机制。
石家庄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与仲裁工作管理科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