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本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4月
二、抽查对象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
三、抽查频次
司法鉴定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双随机”抽查1次。按照检查对象名录库内法律服务机构数的5%抽取检查对象(至少抽取2家),一年内对同一抽查对象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实施抽查
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抽查工作要求,组织检查人员完成检查工作。抽查方式可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材料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实施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随机抽查工作通过拍照、录像、现场检查笔录等方式记录检查过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检查库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动员和协调安排,提高检查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相关业务科室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本计划,切实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石家庄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