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司法局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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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中共石家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规章立法解释草案的起草、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统筹推进石家庄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推动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地址:石家庄新华区泰华街476号 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0311-8626201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