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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公证处公证调解化纠纷 悉心为民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0-20  来源:平山县司法局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就在近日,平山县公证处通过讲法释理,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家事矛盾纠纷,获得好评。
十月初的一天,几名满脸憔悴的老人来到县公证处,寻求法律帮助。经了解,杨姓老人曾在县公证处办理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现扶养关系出现裂痕,亲情疏远,故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解除扶养关系。
原来,当年杨姓老人一直未婚,无子女,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担心老无所养。后来经人介绍,外村人石某年轻力壮,具有劳动能力,有能力有意愿保障杨姓老人老年生活。于是双方达成合意,办理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随后石某与老人在一起生活,并将老人原居住的破旧房屋进行了翻新,两人最初能够和谐相处,但随着共同居住时间的增长,由于性格和生活习惯差异,加上外人的挑唆,双方经常因为琐事发生吵架,感情出现裂痕,因此双方找县公证处解除扶养关系。
县公证处工作人员找准引发二人矛盾的根源所在,以讲道理、拉家常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耐心分析利弊:解除扶养关系,涉及到投资建房费用以及其他扶养费用,涉及到变更户口等等,需要较高的经济和时间成本。除了生活琐事,双方没有其他大的矛盾纠纷,还是有着和解的感情基础的,于是工作人员摆事实、讲人情,使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误解,并同时表达了“以后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真实情感。
最终双方和解,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老人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对县公证处暖心贴心服务表示感谢。近年来,平山县公证处始终把群众需求放在首位,积极践行“公证为民”的宗旨,以公正、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