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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1481”新模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河北法制报
如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手段?新乐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1481”多元解纷新模式,夯实了平安建设根基,让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何为“1481”新模式?即:“一个核心”统全局、“四项措施”出实招、“八方力量”聚合力、“一个确认”止纷争。
“一个核心”统全局
新乐市以党的领导为统领,在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上用心用力。该市制定《新乐市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统筹谋划推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及时统筹协调抓落实。村(社区)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走村入户抓落实。该市将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序列,以考核提升工作质效,以考核促工作落实。
“四项措施”出实招
新乐市聚焦“抓前端,治未病”,强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夯实排查机制。该市发挥村(社区)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排查全覆盖、无盲区。乡镇(街道)整合基层政法单位、信访部门、群团组织、人民调解等力量,围绕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频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开展大排查,对矛盾纠纷做到先防范、早发现、快处置。
夯实化解机制。村(社区)发挥党员干部、网格员、调解员作用,采取换位思考、亲友疏导等多种途径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乡镇(街道)发挥中枢作用,按照“交办”“自办”“转办”工作流程,对一般类型的矛盾纠纷,交办村协调化解;对较大矛盾纠纷,由乡镇组织司法所、派出所、调委会等人员分析研判,进行化解;对事权不在本级或者本级难以化解的,由市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合力解决。今年9月,彭家庄乡大道五里铺村张某与马某某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矛盾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乡里得知后及时组织乡、村调解力量参与化解,通过苦口婆心的明法析理、调解疏导,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夯实联动机制。该市坚持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包联化解重点疑难案件,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化解。市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定期召开周例会、工作联席会,组织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存在的症结,协调解决矛盾的堵点难点问题。
夯实对接机制。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法官工作站(室),选聘具有法律实务及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法院派驻法官进行业务指导。市法院利用“冀时调”系统直接推送到乡镇(街道)法官工作站,进行诉前调解。通过“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的调解模式,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741件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八方力量”聚合力
面对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怎么办?新乐市集中群众智慧和力量广泛参与,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为营造共建共治力量,发动乡镇干部、村党员干部、人民调解员、驻村法官工作室法官、网格员、一村一辅警、一村一信访专员、律师等八方力量,在便捷高效上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该市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调解员工作实施细则》《新乐市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178个村级调委会、12个乡级调委会和1个县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完善物业纠纷调委会等14个专业调解组织;各乡镇(街道)、22个政府职能部门全部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做到了调解队伍全覆盖。对全市从事和参与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制定《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细则》,按照调解员调处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及调解成效,综合确定发放补贴。这些举措不仅提高调解员工作热情,而且促进调解工作更加规范、调解质量更加高效精准。
“一个确认”止纷争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矛盾纠纷更加有效调处,新乐市探索出“司法确认”定分止争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萌芽。
定协议、重在化解纠纷。该市坚持依法自愿、“一案一策”原则,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实现了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有效减少了群众诉累,降低了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出文书、重在履行义务。市法院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案件直接进入司法确认程序,由法官审查后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建机制、重在延伸服务。对诉前未能调解的案件,形成“结案报告”,明确案件争议焦点,转入诉讼程序,力求做到为当事人服务无盲区,调解与诉讼程序无缝衔接,让法律温度可感可触,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