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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依法保障、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活动,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河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河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冀司字〔2021〕66号),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我市2023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核工作已完成,现将考核合格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称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公告(见附件)。
石家庄市司法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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