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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司法局编制出台《行政复议标准体系》
发布时间:2024-12-06  来源:石家庄市司法局
12月5日,石家庄市司法局举办《石家庄市行政复议标准体系》颁发仪式暨推广使用动员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市直部门政策法规科负责同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全体工作人员,共计90余人参会。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标准体系为抓手,在行政复议基础保障、行政复议案前调解、行政复议接待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决定书制作送达及监督全流程、全环节等方面下功夫,以标准化力促行政复议规范化,以规范化提升审理高效化,充分展现各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夯实法治保障。
《石家庄市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共五章十六类标准,涉及134项具体工作规范、33项工作约束、75种法律文书样式,对行政复议全流程、全环节工作标准进行了明确,实现了从接待到立案、审理、决定等行政复议各环节步骤的严格标准限定,行政复议流程更加科学、机制更加高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施行以来,石家庄市司法局聚焦行政复议高质量发展,吃透立法精神,立足实际,敢为人先,充分发挥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作用,在全省率先编制出台了《石家庄市行政复议标准体系》,是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巩固拓展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石家庄市司法局将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抓手,指导督促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把标准体系建设作为今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引,通过运用行政复议标准体系,把好案件核查关、法律适用关、文书质量关,确保办案质量全面过硬,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得到有效保护,切实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