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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石家庄市司法局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关于共同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建立常态化普法协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此次签约是石家庄市中院与石家庄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聚焦基层群众“不知法而犯罪”的现实痛点,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重要务实举措,护航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服务基层的原则,以生态环境法典宣传为契机,依托全市“一村一牌”宣传阵地,通过“百镇千村”经常性案例普法活动,把司法典型案例转化为生动普法教材,从源头上减少因法律意识薄弱导致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签约仪式上,石家庄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闫长润表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把落实此次合作机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牵头抓总职能,运用基层普法阵地、“法律明白人”队伍等优势,创新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入心入脑,促进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普法工作正式迈入“司法+行政”协同发力、智慧化赋能的新阶段。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重点落地共建“以案释法”案例库、共推“百镇千村”巡回宣传、共筑“一村一牌”智慧阵地、共育“法律明白人”队伍四大核心合作内容,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生态环境普法协作体系,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推动常态化普法协作机制落地见效,让法治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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