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司法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67、0454号提案的并案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9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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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石家庄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067、0454号提案的并案答复
阎晓佳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待遇保障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的建议(第0067号)和关于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待遇的建议(第045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规定,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石家庄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逐步降槛、扩面,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关于树立法律援助优先理念,提高法律援助人员政治待遇和荣誉感
目前,法律援助机构安排法律援助案件,刑事援助案件一般安排执业三年以上且有一定刑事办案经验的律师办理,对于非刑事案件则没有要求。一般要求刚执业的律师须有一名老律师带着办理,以保证办案质量。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建立法律援助办案标准,其中考虑非刑事案件也须有一定的执业年限才可以独立办理。
关于援助案件优先办理问题,法律援助机构加强落实与公、检、法等办案部门的沟通联席制度,一是向办案部门灌输法律援助制度,引起他们的重视;二是针对平时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争取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政治待遇和荣誉感。
二、关于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待遇问题
目前,我市法律援助服务没有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现行条件下,只能从提高办案补贴方面下功夫。今年,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即将出台新修订的《河北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其中将大幅提高办案补贴:一是无论刑事还是民事、行政案件,补贴标准统一;二是在本辖区办理一件援助案件,补贴将提高到2000—2500元,疑难复杂的可达到3000元。此举,将有效克服法律援助待遇过低的问题。
三、关于法律援助办案质量问题
近三年来,司法部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省司法厅先后出台了民事、刑事办案质量标准,并制定了律师同行评估办法。每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从各县区抽取440件上年度办结的案件,委托律师所统一组织,聘请评估律师专家库成员进行同行评估。对评估的结果形成报告,向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进行通报,对于不合格的县区,限期提出整改报告。通过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每年案件的优良率上升,不合格率逐年下降,有望2019年消除不合格率。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继续加强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二是注意进行办案过程跟踪监督,比如实行抽案旁听制度;三是每个案件办结后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实行满意度测评,针对不满意的要采取措施改进。
石家庄市司法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