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司法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0-26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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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石家庄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209号提案的答复
郭树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推广‘律师顾问、公证顾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与村(居)法律顾问结合起来,形成村(居)社区等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17年,我局创新推动了“律师顾问、公证顾问”工作,全市3000余名律师、公证员与18万群众建立了顾问关系,并解答法律问题24万余件(次);作为市政府利民惠民的十件实事之一,通过考核验收;入选2017年度全省“十大法治成果”。为进一步扩大“律师顾问、公证顾问”工作知晓率和影响力,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一)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司法行政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内容之一。县(市、区)司法局要结合工作,不断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效果,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二)增加宣传海报覆盖范围。市内四区力争在每个街道、社区都张贴宣传海报;其余各县(市、区)在司法所、调委会、品牌调解室全部悬挂张贴海报。
(三)加大对有法律需求的重点群体和区域的宣传,如贫困人口、低保人员、残疾人、农民工、养老院等,做到宣传全覆盖,人手一册宣传页。
(四)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街道服务中心等位置摆放、张贴律师顾问公证顾问宣传海报和服务号二维码、个人二维码,让办事群众方便了解和进行签约。
(五)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两个顾问”工作的宣传,使村民了解和知晓“两个顾问”工作。
(六)微信服务号宣传内容中加入司法局职能、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涵盖范围,提高群众对整体工作的认知度。
(七)联系石家庄文明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微信公众号,通过其公众号转发等形式宣传我局“石家庄律师顾问公证顾问平台”服务号。
二、关于“增加法律服务财政预算,采取激励措施,对律师、公证员给付一定经济补贴,增加工作积极性。”
目前,我局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文件,要求为各重点村配备专业法律顾问,由地方财政给予经费保障,有的地方已经落实,效果明显。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调市财政研究出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规范性文件,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主体和内容。将律师、公证员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