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司法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24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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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70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进: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普法工作的支持、关注和关心!收到“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提案后,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班,联合市直11个部门进行了学习、研究和调研。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全民普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民法典得到深入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石家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至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当好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排头兵和领头雁的关键五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形式,对标对表国家和省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并于9月17日,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行文印发。9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从七个方面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给予法治保障。
“八五”普法规划期间,我们将着重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到2025年,实现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市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普法工作中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分类实施、示范引领、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的原则。
二、突出重点内容学习宣传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持续开展好“宪法文本进家庭”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拓展增加国家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机关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编发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产品,吸收民法典专家加入普法讲师团,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开展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突出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优化法治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政府诚信建设。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筹办等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加强京津冀普法依法治理协作。
三、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轮训、培训班的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学习、讲法治课。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类分级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进知行合一。积极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丰富学法形式,组织开展好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充实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相关内容。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广泛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全面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
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发动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学教师的作用,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建立健全嘉许制度。积极开展“渠道普法”。运用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对内加强普法学习,提升依法办事水平;对外利用管理场所和业务渠道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利用街道大屏,地铁、公交移动电视,以及沿街商店、银行营业厅、通讯营业厅、公交站牌、出租车、商超、宾馆、医院等人员流动较大场所的LED屏,商业综合体和过街天桥、立交桥幕墙等开展法治宣传。
五、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供给质量。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的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普法网络平台。适应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传播环境的需要,以互联网思维深耕智慧普法。推进地方和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县级以上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实现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互通。充分发挥“石家庄普法融媒体宣传中心”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矩阵作用,打造市级普法“中央厨房”。打造全媒体宣传格局。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有效融合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资源,实现信息、作品共享,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吸引更多线上线下用户,提升普法内容的到达量、阅读量、点赞量、评论量,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分发”。
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企业文化有机融合。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要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方便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等。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产品建设,有力发挥法治文化的涵养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推动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加强对我市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注重发掘、保护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挖掘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西柏坡纪念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宣传华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立和早期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石家庄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