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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石政行复〔2025〕1-18号
发布时间:2025-03-26  来源: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
申请人:薛某某
被申请人: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鹿政信公开〔2024〕*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不服,于2025年1月20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行政复议终止。